——市场监管部门优化汽车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副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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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日报记者 杨玲 通讯员 何正君
汽车是群众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汽车类消费也是消费市场的重要支撑力量。为打造放心的汽车消费环境,今年3月,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专业市场分局在全区汽车行业创新推行购车消费享有“犹豫期”,向南宁市家用品牌汽车经销商发出“7天无理由退订”倡议,让消费者享受更加满意的购车体验。目前,我市已经有21家家用汽车品牌经销商公开承诺为消费者提供“7天无理由退订”服务,共同推动汽车消费环境持续优化,不断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公开承诺 7天无理由退订
8月16日,在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专业分局执法人员的见证下,来自长久集团的汽车经销商代表签署了《汽车行业放心消费承诺》,集团旗下10家汽车经销商公开承诺为消费者提供“7天无理由退订”服务。
长久集团鑫广达汽车总监王夫增告诉记者,签署《汽车行业放心消费承诺》,为消费者提供“7天无理由退订”服务,就是跟消费者建立一个比较信任的关系,让消费者大胆地选择订车后还有一个充分的考虑期,考虑自己是否喜欢这款车,如果在这期间对这款车有任何的不满意,可以选择7天无理由退订。
活动现场,市场监管部门还为昆仑大道的一家汽车4S店颁发了“7天无理由退订商家”牌匾,并张贴在该店大门。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机动车市场监管所副所长何志嘉表示,消费者在选购车辆时,可优先选择悬挂“7天无理由退订商家”牌匾的4S店。
随后,该4S店的相关负责人还向记者展示了一份购车合同。记者留意到,在这份合同的其他说明一栏已明确标注了“订金七天无理由可退”。该负责人表示,他们4S店里已经把提供“7天无理由退订”服务写进了订车合同里,而且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会明确地告知客户。客户交付购车订金后,可享有“后悔权”,7天内无需理由可提起退订,他们将在7个工作日内退还订金。
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与经销商代表在4S店张贴“7天无理由退订商家”牌匾。 (何正君 摄)
创新举措 优化汽车消费环境
面对新形势下的汽车消费市场,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专业市场分局聚焦汽车消费投诉热点,以着力解决退订金问题为导向,在全区汽车行业率先推行“7天无理由退订”的创新举措,为消费者赢得7天宝贵的“冷静期”和“后悔权”。
2022年,该分局收到汽车消费投诉1400多起,其中退订金纠纷占四成,成为消费者投诉热点。为化解订金纠纷,今年3月,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专业市场分局向全市家用品牌汽车经销商发出“7天无理由退订”倡议,得到11家家用品牌汽车经销商的积极响应,成为市场监管部门在汽车行业创新开展线下无理由退货工作的一次有益尝试。
据何志嘉介绍,以前遇到订金纠纷,一般是消费者自行先跟商家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通过拨打12315热线等方式投诉,再由市场监管部门调解。现在汽车经销商承诺为消费者提供“7天无理由退订”服务后,下订单后7天内消费者若不想购车,可以向经销商申请退回订金。经销商也会履行7天无理由退订的承诺,极大地降低了消费者的投诉成本。
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专业市场分局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该分局共收到家用品牌汽车消费投诉629起,同比减少1.8%,处理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9万余元。其中,合同类投诉267起,同比减少11.8%。这得益于该分局推行“7天无理由退订”以及严格要求汽车经销商规范买卖合同的举措。
今年3月至今,全市符合“7天无理由退订”条件的退订单有204单,累计金额135万余元。市场监管部门将在汽车行业大力开展放心消费承诺活动,号召更多的车商企业为消费者提供“7天无理由退订”服务,提振消费信心。
4S店工作人员为消费者介绍汽车情况。 南宁日报记者杨玲 摄
凝聚合力 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
针对汽车消费领域的纠纷,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凝聚各方力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放心消费环境建设,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
2022年3月,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宁市司法局、广西汽车流通协会共同签署《南宁市辖区汽车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合作协议》,成立“汽车消费纠纷联动调解室”,构建起“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协会”的多元化解汽车消费纠纷的新模式,为当事人提供“投诉+调解+确认”一站式解纷服务,进一步加强汽车消费领域纠纷源头治理。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要通过线上或线下等渠道了解车型的质量和口碑,要求经营者对车辆作出真实全面的介绍,并向商家详细了解汽车的各项配置、收费标准、维修保养、退款约定等重要信息,仔细阅读商家的购车规则和有关协议条款的内容,妥善保留有关购车广告宣传、购车规则、支付凭证或截屏凭证;选择品牌口碑好、售后服务网点多、规模大的销售企业,优先选择提供“7天无理由退订”服务的4S店,尽量避开一些代购式的经营者。
消费者在与商家签订购车合同时,双方商定的购车金额(区分“定金”和“订金”)、车辆种类(型号、颜色、标配/选配等)、违约责任、交车时间及赠送礼品等应在合同中明确列出。对于不清楚的条款,要主动提出质疑,避免被销售人员“忽悠”,若遇到捆绑购买车险、收取不合理费用等经营行为,要勇于说“不”。在购车时不论是贷款还是全款购车,消费者都要签订正规的书面合同,如选择贷款购车,要选择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对汽车经销商推出的“免息”“零利率”等促销措施要慎重选择,签订贷款合同时要仔细查看条款,防止经销商重复收费或乱收费。
此外,为减少汽车消费纠纷,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被消费者投诉较多的经销商名单,通过发布消费提示、分析讲解汽车消费领域的典型案例等方式,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对被消费者投诉较多的企业进行约谈,并在行业内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大对汽车消费领域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来源:南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