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的乡村振兴,与高质量的人才息息相关。
2023年全国两会,在江苏代表团审议现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现在推进乡村振兴,需要大量的人才和优质劳动力。我们的年轻人、知识分子,也要双向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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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做好新时代乡村人才工作,必须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激励各类人才在农村广阔天地大展才华,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乡村振兴 人才先行
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场硬仗,需要集聚产业管理人才、乡村治理人才、农业科技人才等各类人才的聪明才智,勠力同心,共同攻坚克难。
以服务发展,来明晰乡村振兴人才的内涵。凡是能够促进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统称为乡村振兴人才,包括各类乡村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科技等领域的人才。
重视乡村振兴人才的开发利用,尤其是对于乡土人才的开发利用,树立“有用就是人才、人才就在身边”新理念。乡土人才不只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中坚力量,而且,其在多年实践积累中通常具备一技之长,是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和农民增收的主力军,在生产生活实践中的示范引领和带动提升作用难能可贵、不可或缺。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党建引领做好乡村振兴人才工作。2021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强调“乡村振兴,关键在人”,提出“坚持加强党对乡村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全面培养、分类施策”“坚持多元主体、分工配合”“坚持广招英才、高效用才”等一系列人才工作原则。做好新时代乡村人才工作,必须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下力气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把握“三农”发展的人才需求
近些年来,随着城镇化的推进,乡村发生了深刻变化。乡村振兴人才培养工作必须深入洞察新时代乡村发展的现实需要,在深入把握乡村振兴内在规律和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应立足于构建全产业、全链条、全场景的人才矩阵,系统化搭建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体系,完善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企业办学等多方发力、协调推进的人才培养格局,培养更多知农爱农新型人才。
高校尤其是涉农高校,需要勇担强农兴农的时代重任,主动发挥教育优势,积极作为。在突出价值引领,厚植青年学生的“三农”情怀,增强其为农业农村现代化而矢志奋斗的内驱力的同时,积极调整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构建和完善全方位服务“三农”人才培养体系,锚定农业领域重大发展需求,将科研、教育和产业融会贯通,加快推进新农科建设与“三农”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涌现出更多的“科技小院”,强化和提升学生自主探索和解决问题的能动性与实践应用能力,培养和锻造具有扎实学科基础、原始创新能力、应用转化能力的高层次人才。
职业教育具有服务乡村振兴的独特优势,尤其在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适应数字技术赋能乡村发展需要方面作用显著。随着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到来,乡村经济新业态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拥有现代生产经营理念和先进管理经验的人才,离不开用数字化工具武装起来的“新农人”。高职院校应在了解农村产业规划和乡村振兴需求的基础上,聚焦产业关键岗位所需要的核心能力与知识结构,在专业设置、课程模块、教学核心环节方面进行精准对接,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鼓励企业深度参与人才培养过程。深化校企合作和产教融合,加强产教供需对接,校企联合建设农业产学研示范基地、创新创业基地,开展适应产业变化和技术变革的专项培训,推动人才培养链、科技推广链、农业产业链精准对接。
健全乡村振兴人才保障机制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无论是培育特色农业,还是推进农业科技创新,都离不开人才的支撑。农村人口老龄化、缺人才、留不住人等问题,是目前制约“三农”发展的重要因素。
当前,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存在,城市对人才有着强大“虹吸效应”,吸引更多人才服务乡村,必然要求加强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保障力度,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均衡性和乡村公共服务质量,在乡村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信息汇聚的良性循环上下功夫,并在此基础上健全待遇留人、事业留人、感情留人相结合的乡村振兴人才激励保障机制,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推动各地建立乡村人才培育提升长效机制,激发乡村建设的有生力量。加大农村带头人培养力度,实施“定制村官”培育工程、农村本土人才回归工程等,鼓励吸引本地外出务工和经商人员、退役军人等返乡创业,建立乡村工匠、“田秀才”、“土专家”等农村实用人才挖掘和培育政策,在大力引进“高精尖缺”人才的同时,充分发挥本土人才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支撑作用。
二是建立产业政策与人才政策统筹谋划机制,聚焦产业链打造人才链。将产业的政策、项目、资金与人才政策一起研究、一并实施,打通束缚创新创业创造的堵点,为乡村人才干事创业构建系统性支持和服务政策。
三是健全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和选拔管理制度,围绕事业发展激发人才活力。明确县级党委政府对乡村人才管理权限,完善“县管乡用”“县管校聘”等管理模式,适当以体制内岗位尤其是教育、医疗等社会事业部门岗位留人用人。推行农业农村专业人才和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改革,完善乡村高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为乡村发展所需的各级各类人才提供持续上升空间。
总之,只有以更大的格局招引人才、以更好的平台育优人才、以更活的机制用好人才,以更优的服务保障人才,才能激发乡村人才“活水”,赋能乡村振兴。
(作者:张晖,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