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份以来,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联合市局刑警支队,在海口、临高等地查处多起涉“GOIP”电诈案件,共抓获16名违法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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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6月2日,龙华分局反诈中心打击工作组联合市局刑警支队前往临高,对涉诈卡主陈某暑(男,19岁)实施抓捕。陈某暑到案后,供述出其将自己名下手机卡交给陈某(男,19岁)用于架设简易“GOIP”的违法事实。随后,工作组在陈某家中将其抓获,现场扣押手机5部、“对录线”1根。据陈某供述,其于今年3月在某视频App上看到利用“手机口”帮助诈骗分子拨打电话能赚钱,于是通过购买二手手机和利用四处得来得电话卡架设简易“GOIP”,帮助境外诈骗分子拨打诈骗电话获利。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已被海口警方刑事拘留,陈某暑被当地公安机关处以治安处罚。
案例2
6月5日,龙华分局反诈中心打击工作组联合市局刑警支队,在海口海垦路某酒店内抓获王某伍(男,33岁)、王某弟(男,25岁)和符某宝(男,25岁)3名涉诈犯罪嫌疑人。经审讯,3人均对利用本人和他人名下的手机卡用于架设简易“GOIP”帮助境外诈骗分子拨打诈骗电话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伍、王某弟、符某宝均被警方刑事拘留,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3
6月14日,龙华分局反诈中心打击工作组联合市局刑警支队,在海口市龙华区丁村附近抓获涉诈嫌疑人秦某(男,16岁)和李某(男,16岁)。经审讯,2人供述了6月初在某视频App上看到架设简易“GOIP”赚钱的视频,便联系对方,根据指示使用自己的手机和手机卡架设简易“GOIP”帮助境外诈骗分子拨打诈骗电话。目前,秦某、李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案例4
6月13日,龙华分局反诈中心打击工作组联合市局刑警支队,在海口市龙泉镇抓获涉案手机卡主胡某登(男,40岁)。到案后,胡某登交待其将手机卡交给了朋友王某煌(男,25岁)。随后,民警在龙泉镇抓获利用手机架设简易“GOIP”帮助境外诈骗分子拨打诈骗电话的王某煌。目前,2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案例5
6月13日,龙华分局反诈中心打击工作组根据线索,联合市局刑警支队在海口抓获涉诈嫌疑人俞某(男,15岁)。据俞某供述,其通过一个朋友了解到,用手机卡架设简易“GOIP”帮助境外诈骗分子拨打诈骗电话可以赚钱。他通过某App联系到一个上家,学习架设简易“GOIP”。从5月10日至今,俞某共收购20余张电话卡,通过架设简易“GOIP”的方式给境外诈骗分子提供联通服务。分局反诈中心依法对俞某进行教育训诫,并由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案例6
6月13日,龙华分局反诈中心打击工作组根据线索,联合市局刑警支队在海口某学校抓获涉案手机卡主王某(男,17岁)。据其供述,民警抓获嫌疑人李某畅(男,15岁),并根据李某畅的供述抓获了负责收卡的涉诈团伙嫌疑人潘某良(男,20岁)。民警根据潘某良提供的线索,在海口某台球厅将朱某昊(男,17岁)、陈某英(男,20岁)、颜某代(男,17岁)抓获,现场扣押手机10余部,手机卡19张。经查,今年4月以来,朱某昊了解到可以通过为境外诈骗团伙架设“GOIP”设备获利,便召集陈某英、颜某代、潘某良组成团伙,实施收购手机卡和架设“GOIP”设备为境外诈骗分子提供联通服务的违法犯罪行为。据该团伙交代,他们每张手机卡每小时可获利65USTD泰达币(虚拟货币),由商家通过欧易账户支付佣金,朱某昊负责提现到支付宝账户,共计获利约2万元人民币。目前,上述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相关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海南特区报